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私营企业开始拆除

随便起一个被 2019-05-20 09: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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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抚仙湖的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我县决定迁出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11家私营企业。 自5月14日起,位于海口镇塘子村的云南省华宁县鑫晨食品有限公司已经开始拆除。 记者在拆除现场看到,挖掘机正在紧张有序的将企业用房进行拆除,工人们及时对现场拆除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据了解,

为加强对抚仙湖的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我县决定迁出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11家私营企业。

      自5月14日起,位于海口镇塘子村的云南省华宁县鑫晨食品有限公司已经开始拆除。

    记者在拆除现场看到,挖掘机正在紧张有序的将企业用房进行拆除,工人们及时对现场拆除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据了解,云南省华宁县鑫晨食品有限公司是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要求限期迁出的私营企业之一,拥有两栋办公建筑,占地面积约5000平米,截止5月15日,已经拆除了其中一栋办公建筑,目前正在对变压器进行拆除,预计将于5月30日完成包括垃圾清运等全部拆除工作。

    据悉,依据《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已经建设的与抚仙湖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应当限期迁出”之规定,结合抚仙湖保护“四退三还”工作推进实际,我县决定对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相关企业进行限期迁出。

迁出的对象包括:云南红塔卷烟胶厂、云南澄江志成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区(原香料厂)、澄江县湖岸加油站、江川明星渔洞餐饮旅游有限公司、澄江县金色海岸度假有限公司、万海旅游服务公司、抚仙湖万海游乐中心、抚仙湖国际老年康体养生度假中心展示中心(樱花谷)等十一家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私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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