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九龙晟景3栋建筑整体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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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上午,澄江市召开九龙晟景项目后续整改工作媒体通气会,就九龙晟景项目整改工作情况向媒体作通报。记者从会上获悉,澄江市人民政府决定于今天正式启动九龙晟景项目位于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的3栋建筑整体拆除工作。
会上,澄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就九龙晟景项目整改工作情况向媒体作简要通报。
九龙晟景项目的部分建筑,位于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违反《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被江川区、澄江市人民政府多次责令停工、整改,先后3次拆除了部分建筑,拆除总面积为5649平方米。今年5月,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九龙晟景项目整改工作明确要求坚决整改到位。
此次后续整改,是对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九龙晟景项目——九龙国际会议中心酒店、A栋公寓、B栋公寓共3栋建筑,总建筑面积约14.4万平方米,进行整体拆除并复绿。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省委、省政府和玉溪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妥善解决九龙晟景项目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澄江市人民政府坚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法依规”的原则,尽较大努力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于2021年5月20日启动整改工作,向社会发布了关于3栋建筑整改工作的通告,对3栋建筑进行了立案调查,制定公布了《3栋建筑整体拆除代为开发商赔偿方案》,发布了《关于3栋建筑债权申报公告》,向玉溪市江川区林大福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下发了《澄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
为全面彻底整改九龙晟景项目问题,保护好抚仙湖,澄江市人民政府决定今天正式启动九龙晟景项目位于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的3栋建筑整体拆除工作。下一步,澄江市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玉溪市关于九龙晟景项目整改有关决策部署,严格落实“退、减、调、治、管”要求,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抚仙湖,积极创建“两山”理论创新实践基地,以革命性举措坚决扛牢抚仙湖保护治理的政治责任,让抚仙湖这颗高原明珠永远美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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